1在资产清册中明确各项资产的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为部门资产保管员。
2管理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为:负责资产的保管、日常维护和报修,确保资产安全、资产标签完整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3学校、幼儿园:
每学期开学一月内,资产管理员组织保管人完成盘点,按存放地点打印盘点清单,盘点清单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统一格式清单导出模板”打印由保管人签字确认,并明确保管责任。
每学期结束前,资产管理人员再次组织保管人盘点所管资产。盘点后,单位资产管理签字确认资产完整无误,资产保管员方可离校。
除学校、幼儿园外的其他单位,由资产管理员组织每季度盘点一次,每次盘点,必须由保管人员签字确认。
4资产管理责任人(保管员)变动时,必须将资产清点清楚并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资产管理责任人(保管员)离职的,必须办理完交接手续。
5 假期期间,或资产在库时,资产的保管责任人是单位资产管理员。
6 因资产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