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为了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各部门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避免固定资产流失,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会计法》《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相关财经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拥有的全部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范围和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使用期限1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设备仪器、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
注意: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不属于固定资产,由学校加强实物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二、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职责
1、校长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职责:
1)、校长对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负完全责任。严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证财产安全完整是校长任职期内重要的经济职责,也是审计和考评的重要指标。
2)、固定资产管理是学校重要的经济岗位,校长应当任用德才兼备、认真负责、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管理人员,不得聘临时工担任保管员。
3)、组织建立有效的内部财产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并要定期了解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兄和相关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以保证其管理意图的实施。
4)、协调、处理财产管理的重要问题,处罚或处分违规违纪、玩忽职守的有关责任人。
5)、校长可以亲自主管财产管理工作,也可以书面授权其他负责人代理其行使该管理责,但应当对其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2、总务主任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职责
1)、总务主任对本校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组织管理责任。
2)、在校长授权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做好固定资产的计划、采购、验收、分配使用、维护、清查、报废等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3)、拟订有关制度、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规程。
4)、建议任用认真负责并具有专业基础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并指导其工作。
5)、经常检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各方面的情况,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损,对学校固定资产负具体组织和管理的责任。
6)、校长授权的其他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3、报账会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职责
1)、按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报销工作,对入账固定资产的验收、领用、调拔盘点等单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固定资产管理员进行纠正。
2)、每年年末对学校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在固定资产清查的过程中,报账会计负责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进行账账相符的核对工作,指导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编制账账、账实核对单。特别是协助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做好与会计核算中心主管会计的对账工作。
3)、财务部门负责人授权的其他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和监督职责。
4、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1)、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本校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具体责任。
2)、负责固定资产实物账、实物管理单据、卡片的建立、埴写和登记,使用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编制相关固定资产资产报表,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分配使用、清查报废等工作。
3)、妥善保管库存固定资产,堆放有序,防止生锈报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定期检查各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
4)、执行分发制度,对部门和个人领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5)、每年年末对学校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工作,与会计对账,编制账账,账实核对单,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有特别需要时随时进行清查盘点。
6)、根据有关转账通知书或接受捐赠证明书等,做好固定资产清点和入账工作。
7)、总务主任授权的其他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5、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1)、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也可以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领用、保管和维护工作。
2)、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办理手续,发现固定资产闲置、损坏、丢失、被盗时及时通知总务部门。
3)、协助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办理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