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银行对管理资金与托管资金的处理权限不一样
资产管理软件小编认为虽然两大业务体系的资金来源均为银行非自有资金,但商业银行的处理权限不一样:
一,资产管理业务重在管理,商业银行需要基于客户资金的保值增值需求,履行主动管理权限,在风险严格把握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对管理资金的处理权限和自有资金差异不大,资产管理能力是资产管理业务得以长远发展的推动力;
二,资产托管业务重在托管,风险与安全放在位,对于客户资金的托管人与管理人进行分离是其应有之义,托管人对于托管资金不具备处分权,仅具备依据客户指令进行重复操作的权限,商业银行在其中能做的事情相对有限。
(二)资金来源上的结构差异
从资金来源的结构上来看,托管资金全部为机构客户资金,资产管理业务的资金则针对全部客户类别(如零售、公司与金融机构等),也即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资金来源更广泛。
(三)收益来源上的差异
虽然部分银行将两类业务的收入统一为一个科目“托管及其它受托业务收入”,但仍有一定差异:
1、资产托管业务的收入主要包括托管手续费,相对固定且弹性较小。
2、资产管理业务的收入主要手续费、管理费、收益提成等,可操作的空间较大。
(四)功能定位上有差异
1、资产托管业务早已存在,相对传统,在早可追溯至90年代,在业务发展的功能定位上更多地体现为拓展中间业务收入和机构客户拓展两个方面。
2、资产管理业务虽然早已存在,但近十年才逐渐引起重视,在业务发展的功能定位上更多地体现为拓展中间业务收入、产品的包装设计、协助三类(包括零售、公司和机构)客户的拓展与维护、表内业务发展空间的腾挪、综合金融服务水平的提升。
(五)组织架构上的差异
1、资产托管业务的发展需要资产托管部的独立存在和运营是监管的明确要求,基于此,各银行的资产托管部也多成立得较早,在中间业务收入的贡献比率上也相对稳定;
2、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经历了组织架构内嵌、独立、子公司等几个阶段,对于规模较小的城商行而言,仍在经历资产管理业务组织架构的调整阶段,但为了更好地推动该项业务的发展,这一阶段正在加快,特别是《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发布后,目前已有23家商业银行公告宣布拟成立理财子公司。
当然,资产管理业务组织架构的独立性也是监管层的硬性要求,但应考虑到这也是市场趋势。也就是说,在组织架构变革上,资产托管部主要是监管层的全力推动,市场趋势力量较小;而资产管理业务中心则是监管层和市场趋势共同推动。
(六)监管要求不同
1、资产管理业务目前在各银行均有所开展,只不过规模大小不一,属于不需要申请特定牌照即可开展的业务,各银行只需要根据自身资产规模、监管要求以及业务开展规模大小等要求,设置相应部门开展业务。
2、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银行目前根据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名录》,共有27家商业银行,除了5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储银行,12家性股份制银行,只有8家城商行和1家农商行能够开展“资产托管”业务。
因此资产托管业务需要取得相应的牌照才能进行业务开展,具有一定的门槛,完成申请和监管批准之后才能开展相应的业务。
目前已获得资产托管资格的银行对于资产管理业务中心和资产托管部的普遍做法均为设立独立的资产管理业务专营部门(目前正朝理财子公司方向靠拢)和资产托管部门,资产托管部门下设相应处室,开展工作。
除此之外,在《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中第八条“申请人具备的条件”中,有明确表示,“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部门设置能够保证托管业务运营的完整与独立”,也要求未来的资产托管部设立需要独立于其余部门,按照总行一级部门的级别来设定,才能符合监管的要求。
综上分析,资产管理业务与资产托管业务之间的关系具有统一性与差异性,这种统一性对于银行而言是客观存在的,也即大金融市场板块下各业务条线难以真正隔离开来,而基于业务发展层面、监管层面及市场趋势的差异性会显得更为突出。对于资产管理业务也需加快推进,从更高的角度来讲,金融市场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均属于资产管理业务,只不过前者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